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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户案例

公司股东及股权变更

2017-05-31 15:18


  股东变更是公司变更的项目中一类。变更出去的股东需要将股权转让给新进来的股东就是股权转让。股权变更时伴随着股东变更发生的。
  
  股权变更程序:
  
  申报资料
  
  1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、公司盖章的《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》。
  
  2、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(公司加盖公章);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(本人签字)。
  
  3、原股东会决议。(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,自然人股东签字,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)主要内容:
  
  (1)转让双方当事人、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、受让者,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;
  
  (2)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;
  
  4、股权转让协议书。(转让双方签署,自然人签字,自然人以外的盖章)主要内容:
  
  (1)协议双方的名称(姓名);
  
  (2)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;
  
  (3)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;
  
  (4)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;
  
  (5)订立协议的时间、地点、生效方式;
  
  (6)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(包括违约责任、争议解决途径等)。
  
  5、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,还应提交新股东会(股权转让后的股东)决议。(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,自然人股东签字,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)主要内容:
  
  因股东变更涉及到的其他有变动的事项(包括公司董事、监事、经理等组织机构人员的变更等)。
  
  设董事会、监事会的,提交股东会决议,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(3-13人),监事会成员(3人以上),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;
  
  提交董事会决议,选举董事长,聘任公司总经理;提交监事会决议,选举监事会主席。不设董事会、监事会的,提交股东会决议,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执行董事(1人)、监事(1-2人),聘任总经理,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。(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)
  
  6、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。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;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。
  
  7、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
  
  股东是企业的提交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、《合伙企业营业执照》、《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》复印件(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);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交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复印件(由单位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);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(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)。
  
  8、《公司股东(发起人)出资情况表》(公司盖章)。
  
  9、如组织机构有变动,视情况提交《公司董事、监事、经理情况表》、《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》。
  
  10、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;
  
  11、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。
  
  12、原营业执照正副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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